金融界消息,近日,寧波市天超通風設備有限公司因不執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,被余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警告并罰款80739.53元。
據公告內容,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間,寧波市天超通風設備有限公司在向某電器轉供電和水的過程中,共向其收取電費540777.5元和水費22352.7元,但在電費中多收費用計107652.7元,Kaiyun 開云官網入口在水費中多收費用計2198.1元。
寧波市天超通風設備有限公司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第十二條的規定,構成了不執行政府指導價、政府定價的行為案。根據《中華人民開云 開云官方網站共和國電力法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,寧波市天超通風設備有限公司被處以警告并罰款80739.53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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